welcome
:::
|
登入
|
網站導覽
|
首頁
|
字級
網站導覽
學校簡介
最新消息
新冠肺炎病毒防疫專區
行政單位
教學單位
:::
類型
全站台
樹狀站台
本站-全功能架構
檢索
:::
您的位置:首頁.
本網頁使用 Javascript列印,您的瀏覽器未支援 Javascript,請按Ctrl+P列印
列表
標 題
教育部臺教資(四)字第1080060697號函:高中行動載具使用原則,敬請全校師生依規定辦理。
發布日期
2019/6/25
發布單位
新北市立鶯歌高級工商職業學校
詳細內容
如附件:
相關連結
無
相關檔案
(點選檔名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)
教育部函:高中行動載具使用原則(pdf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