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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學金訊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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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學金訊息
標題 |
110學年度第1學期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(校內申請,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0年10月8日止) |
發布日期 |
2021/8/20 |
發布單位 |
教務處 |
點閱次數 |
82 |
詳細內容 |
一、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10年8月18日林字1100201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0學年第1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,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,若有相關申請資格之疑問,可逕洽詢林蘇珊珊基金會陳秘書長。
三、請各校承辦人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,繕打全校申請名冊乙份(範例詳如附件,每校限2至7位申請者),並將申請名冊電子檔逕寄mame6969lin@gmail.com。另請將通過校內初審申請學生之紙本證明文件與資料彙整後,連同紙本申請名冊乙份,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。凡檢附資料不齊者,視同資格不符,將不予審核。
四、申請日期:自民國110年9月15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截止。(校內申請期限至110年10月8日止)
五、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會址:11156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50巷43號10樓,聯絡人:陳淑芬秘書長。聯絡方式:0939-934-905。聯絡電話:(02)28738006。
六、檢附資料:林蘇姍姍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公文函、申請流程、申請表、申請名冊(空白表單)、申請名冊(填寫範本)共5份文件。
詳細資料請參閱清寒助學金申請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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