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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病毒防疫專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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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病毒防疫專區
標題 |
為避免校園群聚感染事件發生,請協助關心學生活動及健康狀況,並持續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及加強衛教宣導,詳如內容段,請務必參閱。 |
發布日期 |
2020/4/22 |
發布單位 |
學務處 |
點閱次數 |
254 |
詳細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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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109年4月12日人民陳情案(案號J200412-4118)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4月20日新聞稿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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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表示「敦睦遠訓支隊部分確診個案下船後曾至國內約90多處公共場所活動(網址: https://bit.ly/2xyUgs3),並業以簡訊提醒曾於所列時段及地點活動之民眾,應自主健康管理」,故請貴校所屬教職員工生有收至上述簡訊者,落實自主健康管理,並落實生病不上學防疫政策,如學生因上述情形有請假需求,請從寬認定,無需核予假別,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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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導師生於戶外空間或教室以外之室內場所活動,如運動、集會等,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(室外1公尺、室內1.5公尺),並加強學生校外生活防疫宣導,請於放學後不定時至校園周邊店家及場域巡視抽查,輔導學生放學後聚集時,仍應保有社交距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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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持續落實宣導「3級防護、健康5原則」:第1級:請家長上學前先幫孩子量好體溫。第2級:入校時再次量測體溫。第3級:隨時關懷學生身體狀況。健康5原則:量體溫、勤洗手、正確配戴口罩、保持教室通風、生病不上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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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時檢視防疫設備環境,並加強宣導正確洗手及勤洗手觀念,以正確洗手5步驟「濕搓沖捧擦」及洗手7字口訣「內外夾弓大立腕」,做好手部清潔及落實個人防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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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,如門把、桌面、電源開關、或其他公共區域等,應定期進行清潔消毒,可用1:50(1000ppm)漂白水稀釋液,以拖把或抹布擦拭,留置時間建議1-2分鐘或依消毒產品使用建議,再以濕拖把或抹布擦拭清潔乾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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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務必提醒所屬教職員工生於校園內配戴口罩,如無醫用口罩者,可用布口罩代替,並遵守咳嗽禮節、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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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無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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