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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會簡介列表
名稱 |
簡介 |
家長會簡介 |
家長會之任務如下: (一)維護學生學習權及受教育權。 (二)協助學校教學及輔導活動。 (三)依法規推選代表,出席校務會議、教師評審委員會(以下簡稱教評會)、本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(以下簡稱校長遴選委員會)等會議及參與其他教育事務。 (四)協助改善學校設備。 (五)促進家長、教師與行政人員之相互了解及和諧關係。 (六)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。 (七)受理學生或其家長之申訴。 (八)參與學校教育品質提升之相關活動。 (九)其他有關事項。
家長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,設下列各組: (一)教育組:整合社區、家長資源、協助教學與輔導、參與課程發展設計及出版通訊等工作。 (二)活動組:籌辦親職教育、學藝、文康、休閒、體育及聯誼活動等工作。 (三)諮詢組:設置專線接聽家長電話請假,或有關於學校行事、親子教育關係之疑難問題,並受理家長及學生之申訴等工作。 (四)公關組:建立家長個人資料連絡網、爭取有關機構或熱心人士協助學校發展校務、排解社區或家長與學校或教師間之紛爭及策畫舉辦各種茶會、接待來賓等工作。 (五)財務組:配合學校需要,以家長會名義籌募經費及管理、運用經費等工作。 (六)服務組:協助學校募集學生家長或社區人士成立志工服務隊,協助交通導護、圖書管理、維護校園環境及支援教學等服務性等工作。 前項各組組長,由家長會長遴聘家長委員擔任之;組員由組長遴聘學生家長擔任之;任期均為一年,並得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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